大华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翰林)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翰林,厦门大学会计学(管理学)硕士,曾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 学院副院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兼任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电子分会理事等职。2020年8月起任大华股份独立 董事,兼任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兆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大华股份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大华股份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