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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 明确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建 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 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权 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1)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