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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244Binjiang Group(002244)2024-05-27 10:2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控制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