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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252Shanghai RAAS(002252)2023-08-16 12:4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38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38 号 致: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 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