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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002252Shanghai RAAS(002252)2024-01-21 08:22

上海莱士 002252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上海莱士血液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募集资金是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 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 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