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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002252Shanghai RAAS(002252)2024-01-21 08:20

上海莱士 002252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莱士血液 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上市交易公司债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 息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 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