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0月)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 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