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公司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