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 其他机构及个人谋利,不得利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