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金额无影响,本次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个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何圣东、张陶勇、黄纪法、宋深海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 1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