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光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 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水晶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薪酬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薪酬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