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字: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莫凌侠 何里文 刘焕峰 报告期内,为保障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1,830.62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3,420.70 万元。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遵 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