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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275Guilin Sanjin(002275)2023-12-11 09:17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含续聘、改聘),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等审计业务的,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