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 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 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