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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002276Wanma Co., Ltd.(002276)2023-10-30 11:2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 报编制和披露的监督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 - 1 -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经审阅认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沟通,在其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第十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后的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