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对自本所最近一次会后事项专项核查意见提交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至本专项核 查意见签署日期间(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会后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2023年8月25日,发行人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2023年1-6月数 据未经审计。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 项目 | 2023 | 年上半年 | | | --- | --- | --- | --- | | | 金额 | 同比变动金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28,158.35 | -10,119.72 | -7.32% | | 营业成本 | 116,479.92 | -4,321.49 | -3.58% | | 毛利 | 11,678.43 | -5,798.23 | -33.18% | | 营业利润 | 3,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