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龄宝") 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申请已于2022年11月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 委")的审核,并于2022年11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保龄宝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44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7号》等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自上次会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3 年5月15日)至本专项说明及承诺函出具日期间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 了逐项自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1-6月数据未 经审计。公司2023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项目 | | 2023 年上半年 | | | | 金额 | 同比变动金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