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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002286BLB(002286)2024-01-08 11:3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 者直接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