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S&P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 At 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 100006 电话 (Tel):(8610)65288888 传真 (Fax):(8610)65226989 网址 (Web):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 (E-mail):splf@splf.com.cn 致: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