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网网站。通知中载明了会 议召开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备查文件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