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委托单位: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 85886690 址: http://www. Reanda.com 网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eov.cn)"并 INDA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13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4]第 0536 号)。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 -- 非标 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一审计类第1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