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韬中茂 (上海)律师事务所 G UA NT AO L AW F IR M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定 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233 号深圳湾 1 号 T1 座 21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 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丁含春律师、卜凡耀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 法有效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