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