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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002290HSSM(002290)2023-10-26 09:2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 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