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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002290HSSM(002290)2024-01-02 11:2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苏州禾盛 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任职及离职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