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段奇、 辛庆辉、 李金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1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 年和 2022 年年审项目中,大华所未对个别发函地址与工商 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异常情况实施进一步核查程序。 大华所上述行 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一一函证》(2 010 年修订)第十七条、十九条, 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01 号一一审计证据》(2016 年修订)第十条的规定。 〔2023〕181号 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儿 段奇、 辛庆辉、 李金金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段奇、 辛庆辉、 李金金: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2 〕 21 号)等规定,我局对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遥望 科技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执业的遥望科技 2021 年、 2022 年年 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经查,大华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 下问题: 一、未针对其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一 是大华所在遥望科技 2021 年年审项目中, 将公司 "存货的存在 性及跌价准备的计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