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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立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294Salubris(002294)2023-12-12 12:41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 议;研究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经董 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