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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002317ZHONGSHENGYAOYE(002317)2024-06-14 11:17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层、9层、10层、13层、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〇二四年六月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 下简称"众生药业"或"公司")的委托,担任众生药业拟实施的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1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