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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英农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