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以 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