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利特: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002324PRET(002324)2024-07-10 12:38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 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 (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全部有关事实, 且全部 事实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无误, 公 2236015//WZJW/cj/cm/D8 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