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普利 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部分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