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普利特 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投资目的:为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