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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002335KEHUA HENGSHENG(002335)2024-04-25 13:4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决定下设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裁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董事长提名的总裁及董 事会秘书人选、总裁提名的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的专门工作机构。 - 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的委员人选。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