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当届董事会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 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 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科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