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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002335KEHUA HENGSHENG(002335)2024-04-25 13: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科华数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 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