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2月)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年2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名独立董事参加,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 会计人士。 1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