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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002339IESLAB(002339)2024-03-01 10:0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 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