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解除限售、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中国现行有效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对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 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及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解除限售、本 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同上报和 公开披露,并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