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独立董事制度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 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应当保证安排合理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