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公司章程》修正案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 方便业务开展,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相应修改《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作相应的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龙湖区龙新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濠江区南滨 | | 工业区龙新五街四号 1-4 楼,邮政编码: | 路 98 号潮宏基广场办公楼 12 层,邮政编码: | | 515041。 | 515073。 | |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 |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 | | 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独立董 | 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独立董 | | 事,并专门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事,并专门制定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 |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