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经营交易事项",包括除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第三条 除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外,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