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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民智通的监管函
002355Xingmin ITS(002355)2024-08-09 14:52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45 号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赵丰: 根据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1 号),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赵丰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北京证监局对赵丰出具了《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3〕14 号)。你公司未及时披露赵丰收到行政处罚 的情况,赵丰作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未配合你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7.7.7 条的规定。 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4.5.3 条的 规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赵丰 的监管函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8 月 9 日 2 1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 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