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参股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超过50%(含50%),且公 司在该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需遵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各项管 理规定,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 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以下所称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 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