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汉王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汉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