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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锐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002374Chiway(002374)2023-12-13 11:19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协助董 事会对需要决策的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