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源钨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 1. 金融资产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资产; (1)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处理的管理, 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使有效防范和 化解公司资产损失的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 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 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 外。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