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1、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 营中的资金需求; 的独立意见 作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本次融资租赁及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淄博蓝帆健康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 (此页无正文,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