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帆医疗: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 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8 号青岛中心大厦 45 层 电话:(0532) 55769077 传真:(0532) 55769155 邮编:266071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帆医疗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的委托,指派张晓敏、冉令帅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