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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002396Star-net(002396)2023-12-08 08:35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本) (经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 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设证券事务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 ...